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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部门间基础信息无条件共享

来源:烽火台  日期:2017/10/21 13:57:24 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我要收藏

政务部门间基础信息无条件共享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来源:楚天金报
政务部门间基础信息无条件共享
    楚天金报讯 金报讯(湖北日报记者黄璐)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出台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》,提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分为无条件共享、有条件共享、不予共享等三种类型。涉及人口、法人单位、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、宏观经济、电子证照等基础库的基础信息资源,在政务部门之间无条件共享。
    该《办法》提出,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领域,由多部门共建项目形成的主题信息资源(如医疗健康、社会保障、食品药品安全、安全生产、价格监管、能源安全、信用体系、城乡建设、社会治理、生态环保、应急维稳等)应通过各级共享平台共享。凡列入不予共享类的政务信息资源,必须有法律、行政法规或党中央、国务院的政策依据。
    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政府要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主管部门,组织建设满足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需求的共享平台。县级以下政府不再建设本级共享平台,已有的逐步向各市州平台迁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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